进口化妆品、食品等成品中含有新化学物质,是否也要关注12号令修订?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
2026年7月17日

需要关注。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12号令)中对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设有不适用范围,但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表述已有明显调整。

对于此前认为“不适用”的产品类别,企业需要重新评估成品或原料中是否含有未列入IECSC的新化学物质。

在一般贸易进口场景下,境内直接进口商应重点评估相关成分是否存在新化学物质登记义务。对于境内采购原料进行加工使用的企业,应要求上游供应商确认其是否已完成相应登记,避免采购和使用无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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