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化学物质登录办法12月11日正式实施

TCCSCA/OSHA
2014年12月5日

2014年12月5日,台湾“环保署”正式发布了《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依据《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台湾TCSCA)第七条要求制定,目的是为了健台湾地区各机构管理化学物质所需的数据,开启了台湾地区化学物质管理制度的新局面,该办法将于2014年12月1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对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分别提出了相应要求,详情如下:

  • 新化学物质:制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应于制造或进口前按照新化学物质使用用途与年生产或进口数量提交标准、简易或少量登录等不同登录类别数据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制造或进口;

  • 现有化学物质:制造或进口现有化学物质数量达0.1吨/年的企业应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完成申请现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的登录,经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制造或进口,并在后期按照环保署定期公告的应进行现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的名单完成现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才可以继续制造或进口。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给予申报人适当的衔接及协调,针对新物质申请,法规设定缓冲期的概念,自法规实施日至明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进口新物质的厂商可以按照少量登录的数据/材料要求提出申请,获得新物质登录文件,而不受新物质实际吨位量级的影响,少量登录缓冲期为1年,缓冲期期间申报人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相应材料和测试,并且不会对目前的贸易活动产生影响,瑞欧科技提醒广大企业应把握申请缓冲期的机会,以便更好地抢占台湾地区市场。

台湾化学物质登录办法12月1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实施后,针对各项申请工作,“环保署”将尽快公布相应的网络传输系统及登录工具,申请登录的企业必须使用环保署公布的系统工具与平台完成登录工作。

备注:文章所提及的台湾用于“登录”的含义即“注册/申报”

瑞欧科技从2011年起开始实时关注台湾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的实施现状和动态更新,并且帮助多家企业成功完成现有化学物质增补(ECN)服务,依据该登录办法对第三方代理资质的规定,瑞欧科技台湾分公司具备第三方代理商资质,广大企业若需要进一步了解该办法及相关导则,请及时与瑞欧科技取得联系。

联系人:徐金亭先生,0571-87007509,xjt@reach24h.cn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

更多详情请参考台湾环保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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