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开两批共11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均截至10月23日。一批低碳项目,有望在原有经营收入之外,增加一项CCER收益。
对拟开发CCER的项目业主而言,首先需要看清哪些减排活动获得支持,再核对自身项目是否能满足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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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方法学,涉及哪些领域?
11项方法学按所属领域分布如下,所列减排量为2030年预计年减排量。
能源产业、化学工业3项
可再生能源合成氨:约1575万吨CO₂e
农林生物质气化制甲醇:约120万吨CO₂e
农林生物质气化耦合绿氢制甲醇:约640万吨CO₂e
能源产业5项
抽水蓄能电站:约400—700万吨CO₂e
钠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约25万吨CO₂e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约150万吨CO₂e
利用废弃油脂生产烃基生物柴油作为燃料使用:约100万吨CO₂e
利用废弃油脂生产酯基生物柴油作为燃料使用:约100万吨CO₂e
采矿业、交通运输1项
矿山运输用车电动化:未列统一估算值
制造业1项
低值废塑料化学再生:约93—279万吨CO₂e
废物处理处置1项
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沼气工程:约400万吨CO₂e
注:减排量数据来自各方法学编制说明,CO₂e指二氧化碳当量。原文以二氧化碳计的减排量,按等值二氧化碳当量列示,数值不变。上述数值为估算潜力,不代表实际签发量。
五个板块,分别有哪些机会?
1. 能源产业、化学工业:绿色氨醇的机会,在于生产端替代
三项方法学围绕同一个方向展开:利用可再生能源或农林生物质,替代传统化石原料生产氨和甲醇。
这些路线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减排优势尚难完全转化为商业竞争力,项目投资、生产成本和技术集成仍存在障碍。CCER有望通过减排收益,为技术应用和产能建设增加激励。
对氨醇生产项目业主而言,新的开发机会主要来自生产环节的原料和能源替代,同时也能带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及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
2. 能源产业:储能调节与生物柴油替代形成两条路径
储能方面,三项方法学通过电量跨时段转移实现减排:在电力碳排放强度较低时蓄能,在较高时释放电能,降低电力系统整体排放。
储能项目的减排量,与充放电时段的电力碳排放差异及储能损耗密切相关。因此,电站业主在评估CCER开发潜力时,需要在装机规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运行方式和分时电量数据,测算电量转移能够带来多少减排。
生物柴油方面,两项方法学通过支持废弃油脂制成生物柴油、在国内替代石油柴油使用,将资源化利用与燃料减排相衔接;出口产品不在适用范围内,进口废弃油脂生产的产品也不得申请减排量。
3. 采矿业和交通运输:为矿山运输电动化增加激励
矿山运输具有作业集中、线路相对固定等特点,便于推广电动车辆。但车辆购置和充换电设施建设需要较高投入,部分电动重卡还面临单趟载货量减少、运输收益受到影响等问题。
该方法学通过核算纯电动车辆替代柴油车辆的减排量,为矿山运输电动化增加激励。核算时既要确定同等运输活动下柴油车辆的基准线排放,也要扣除电动车辆用电产生的排放,得到实际减排贡献。
4. 制造业:为低值废塑料化学再生增加减排收益
低值废塑料常因污染重、材质混杂、分拣成本高而难以回收。化学再生能够处理部分物理回收难以利用的废塑料,但设备投资、预处理成本和原料供应稳定性等问题,仍影响项目经济性。
该方法学关注两部分减排:避免低值废塑料焚烧产生的排放,以及替代化石基原料生产产生的排放。实施化学再生的企业,有望在再生产品销售收入之外,获得相应的减排收益。
5. 废物处理处置:现有厨余垃圾处理工程已有开发空间
当前符合方法学开发条件的项目,年减排潜力约为360万吨CO₂e,2030年预计约为400万吨CO₂e。现有符合条件的工程已构成重要的开发基础,CCER有望为项目业主增加收益,缓解部分工程运行负荷偏低、投资回报不足等经营压力。
减排量来自厨余垃圾处理方式改变及沼气能源替代,同时还需扣除外购电力、厌氧系统甲烷逸散、火炬燃烧和沼渣沼液处理等排放。因此,沼气回收利用和后续处理环节的排放,都会影响最终可申请的减排量。
项目业主如何初步判断开发条件?
拟申请主体应先核对项目产权、经营主体资格及授权安排,确认满足对应方法学对项目业主的要求,再检查适用范围、额外性和监测数据。
1. 核对适用范围和关键参数
各项目方向的适用范围重点与关键参数如下。
氨醇生产
适用范围重点: 规定的新建项目,排除现有装置改造、更换及扩容;核对一体化要求、原料和氢气来源
关键参数: 产品售出量及纯度、分项用电量;甲醇项目的生物质原料量
储能
适用范围重点: 抽水蓄能:不含兼具天然径流发电功能的混合式电站,以及服务于大型风光基地等特定电源主体的电站;电池储能:须符合调度调用要求
关键参数: 分时充放电量、分时分区电力碳排放因子
生物柴油
适用范围重点: 烃基采用加氢工艺,酯基采用生物酶催化法;核对废弃油脂来源
关键参数: 合格产品售出量、原料投入量、产品低位发热量、生产能耗
矿山运输电动化
适用范围重点: 矿山内部非公路运输及外部公路固定线路运输;规定类型的纯电动车辆
关键参数: 充换电量、项目输入电量、基准线燃油消耗因子
低值废塑料化学再生
适用范围重点: 新建独立项目,或既有厂区内新建、与原系统独立计量并结算的化学再生装置。
关键参数: 废塑料处理量及碳含量、再生产品外售量、能源消耗量
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
适用范围重点: 进料包含厨余垃圾,并回收利用沼气
关键参数: 沼气量及甲烷浓度、外供电热气量、外购电量
注:表中仅列初筛重点,完整适用条件、参数及取值要求以对应方法学为准。
2. 确认额外性论证要求
按本次草案,需开展额外性一般论证的包括:
低值废塑料化学再生项目 。
矿山运输电动化项目 中,除煤矿、金属矿内部非公路运输项目以外的项目。
矿山运输项目合并申报时,如同时包含免予论证和需一般论证的项目,全部申报项目均需进行一般论证 。
其余符合各自方法学适用条件的项目,额外性免予论证。具体要求以对应方法学为准。
3. 检查计量记录、台账和联网条件
项目业主应先按方法学明确纳入核算的设施和活动,再对照关键参数,检查计量点位是否完整、数据能否单独取得。可以选取一个实际运行月份,进一步核对以下三项内容:
计量是否合规:仪表精度、检定校准和数据采集频次是否满足要求。
记录能否印证:计量数据能否与生产台账、原料批次、产品销售和结算记录相互核对。
联网是否达标:数据采集、存储和上传是否符合对应方法学要求,是否完成规定的联网试运行。
同时,还需确认减排量起算条件。对于要求完成监测联网后起算的项目,联网前的数据不能当然追溯计入。
写在最后
11项方法学征求意见稿的公布,释放了行业积极信号,更多类型的项目有望开发CCER碳资产,以减排收益进一步激发减排积极性。对项目业主而言,提前核对适用条件、摸清数据基础,才能更有依据地判断项目的开发潜力。
瑞欧科技提醒您:相关文件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适用条件、参数及核算要求,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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