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了 (EU) 2022/1616的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引入了全新的符合性声明(DoC)要求,重新调整欧盟登记系统的管理模式,并对进口再生塑料制品的通关提出更细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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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况
现行的 (EU) 2022/1616法规确立了废旧塑料来源材料的回收、生产和上市规则。
此次修订旨在解决再生塑料在文件记录和供应链监管中存在的瓶颈,通过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更细化的单证分类,确保每一批进入欧盟市场的再生塑料制品均可追溯至其回收和去污源头。
主要内容
相较于现行法规,本次草案提出了多项实质性的监管升级,关键变化如下:
1. 新增两类符合性声明(DoC)
在现有针对回收商(DoC A)和加工商(DoC B)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类声明:
声明 P (DoC P) :适用于部分预处理的塑料来料或未处理的塑料来料;
声明 C (DoC C) :适用于在后续加工阶段组合物预期不再发生变化的再生塑料材料和物品。
针对使用再生塑料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Food business operators),如果其通过标签等形式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指令,可豁免向零售商提供符合性声明的义务,从而减轻末端负担。
总的来说,通过此次修订欧盟将构建一个清晰的供应链传递链条:废料预处理商(P)→回收商(A)→加工商(B)→终端产品制造商/包装商(C)。
每一环节的经营者都必须确保在出具属于自身的声明时,妥善保存上一环节的声明及支持性文件,以应对监管机构的随时调取审查。
2. 强化进口控制
为防止不合规产品进入欧盟,草案规定含有再生塑料的进口产品(特别是PET材料、瓶子、片材、餐具和厨具等)在申请自由流通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对应的符合性声明。草案附录对上述产品的海关编码(CN codes)进行了明确界定。
3. 登记系统数字化转型
欧盟现有的注册管理模式将被一个面向监管机构和经营者的非公开电子注册系统取代。
去污装置(decontamination installations)的注册状态被显著扩展和明确,具体细分为”新注册”、“建设中”“、”活跃”、“不活跃”、“暂停”、“待审核”和”已退役”七大类,以反映设施全生命周期的不同情境,提升监管透明度。
4. 明确测试方法要求
草案引用了 ISO 12418-2:2012(附录A)或具有同等/更好性能的方法,作为验证消费后物理回收(PCR)PET规格的标准方法。
影响分析和建议
对于行业企业而言,欧盟再生塑料监管修订草案带来的变化,将对企业供应链管理、合规流程、质量管理等核心环节产生深远影响。
对此,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
梳理供应商结构:P类和C类声明的引入,明确了供应链上游(含部分预处理服务商)的合规责任,企业需在现阶段主动梳理供应商结构,推动上游供应商提供新增声明(P或C),提前规避供应链合规风险。
密切关注系统动态:欧盟引入非公开电子注册系统并细化设施状态,这意味着合规信息将更加透明,且系统状态会直接决定企业能否继续向欧盟供货。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电子注册系统的开发动态与技术接口要求。
落实文件管理要求:新测试方法的引入及文件追溯要求,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合规成本。企业除了需按照新标准要求落实性能验证外,同样要做好文件管理和传递。
本次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4日。根据目前的计划,该条例预计将于2026年9月30日通过,并在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后的第20天正式生效。
欧盟对再生塑料监管的持续收紧,瑞欧科技建议受影响企业密切关注法规动态,尽快完成产品合规性切换,确保出口业务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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