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报独家专访瑞欧:上下游协力撬动欧盟市场——REACH法规升级的影响和对策

2015年4月20日

欧盟REACH法规自实施以来已有7个年头,虽然企业的合规应对能力在不断上升,但官方对于欧盟REACH法规的合规监管也日趋严格和规范,从而对企业的合规应对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又提出了新挑战。近日,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陈建先生接受了中国化工报的采访,针对现阶段企业如何应对欧盟REACH法规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面对REACH法规不断升级的新常态,国内企业输欧出口压力越来越大,瑞欧副总经理陈建认为,对于出口欧盟企业来说,应该变被动为主动,除了分析注册策略与成本之外,还要高度关注REACH法规的动态,同时上下游联合起来,认真梳理自己的输欧产品,从而降低可能出现的贸易风险。此外,REACH法规这一巨大挑战中也蕴含着机遇,有实力的企业应放眼长远,提升自身竞争力并获得长期收益。

动态信息应持续关注 上游下游要信息互通

国内出口企业的召回概率相对较高,也相对集中。这主要是因为不了解国外法规要求、不了解产品中含有的化学物质尤其是这些化学物质的毒害信息、复杂的供应链以及繁琐的工序导致信息难追溯等。

陈建提醒,由于REACH法规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非欧盟企业在委托唯一代表OR(Only Representative)进行REACH相关义务的应对时,一定要确保其正规性。据了解,荷兰执法机关曾经查处一家“皮包OR”,这家公司递交了大量的预注册,但其实该公司只有一个邮箱地址。根据相关规定,执法机构对该OR实施了巨额罚款,其预注册的物质也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此外,陈建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目前很多国内企业都以为REACH法规就只是产品注册,只要委托OR完成注册就可以高枕无忧。但事实上,REACH法规一直处于动态发展的状态,法规的内容、监管、执法等都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拿到REACH注册号并不等于就完成了REACH注册,REACH合规的重点是对REACH注册号的后期合规使用,国内企业还需要关注产品的评估情况、补交数据评估费用、接受执法当局的检查、做好吨位涵盖文档等。除了官方的审查之外,进口商也会选择更为合规的供应商来开展贸易。2014年12月,国内一家企业因篡改REACH法规下的安全数据表(SDS)被其进口商核对时发现,导致进口商终止了与该企业的一切合作。

企业的供应链上下游信息沟通也是重中之重。原料生产企业有义务及时将相关信息向下游传递,让下游的产品生产商了解自己的产品情况,降低整个供应链上的贸易风险。而对下游企业来说,为了有效地进行REACH危害物质的管控,做好产品召回预警,企业需要了解自己的产品,尤其是产品的原料,并及时收集和传递安全使用说明书,而不是每次在遇到买家要求时才被动开展各类测试。非欧盟生产商应与其OR、进口商等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其整个供应链各环节的合规。

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应对 在挑战中寻找发展机遇

目前国内的企业都重点关注生产,如产品的质量和产品的价格,对产品的人类健康毒理数据、环境毒理数据及品质标准等置若罔闻,一旦产品遭到退回,就只能被动的接受,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国内出口企业在出口前首先要了解自己的产品及可能出现的贸易风险,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应对。

REACH注册其实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也是各个企业博弈的过程。对大企业而言,可以以此为契机增强自己的竞争力。而作为中小企业,想进一步壮大并扩展欧盟市场,进行相应的REACH应对是必选的举措。在REACH法规不断升级的新形势下,对于有意识、并作出改变升级的企业来说是很大的机遇,香精香料行业就已经开始完善业内的标准和用途。

另外,面对越来越多需要注册但目前还没有领头注册人的物质,如果企业能够抢占领头注册人的身份,掌握注册的主动权,那么,对于提升其行业影响力、后续分摊费用机制等方面都是一项长期收益。

全球法规全面升级 应与最高标准对标

欧盟除了REACH法规,还有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化学品管理法规,如2013年实施的生物杀灭剂法规(BPR)以及今年刚实施的欧盟氟化气体管理法规(F-GAS)等。除此之外,德国等某些欧盟成员国还有着自己的高于REACH标准的准入法规。即企业在出口欧盟的时候,产品除了需要满足REACH法规之外,还要同时满足欧盟以及其成员国的其他更高标准的规定。

除了欧盟的REACH法规之外,国际上其他地方也推出了类似于EU REACH的法规,如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日本化审法(CSCL)、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K-REACH),另外还有全球推进的GHS标签等。这些法规的实施,对于国内出口企业而言,也是迟早都会面临的挑战。

因此,国内出口企业除了REACH法规之外,还需要对出口欧盟目标国的法规进行详细了解,以各项法规中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同时,企业还应当持续关注并了解自己的产品及产品中相关物质的数据情况,关注产品制造加工过程危害物质的引入和有害物质的防护措施的传递,处理好有害物质在供应链上的传递问题,并提前进行产品中高危物质的替代工作。只有以最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企业才能在越来越严格的审查下从容应对,处变不惊。(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陈建 Nathan Chen

    瑞欧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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