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颁布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国危险化学品
2011年3月15日

2011年3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3月2日签署第59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102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条例强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详情点击

 

更多详情请咨询400-809-5809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经修订有五处重要改动
[详细解读]上海市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面修订正式发布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于12月起正式实施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全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国会通过,K-REACH修正案正式颁布!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