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网上填报系统于2019年1月1日起开放,按“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要求,登记证持有人需要在2019年2月1日以前提交全套完整的年度报告材料。
2018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工作全面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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