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基础上,经与俄罗斯、匈牙利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外分别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邦小麦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和《关于匈牙利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我国进口检验检疫要求(附件1、2)的俄罗斯小麦和匈牙利玉米输往中国,质检总局2016年第8号公告中“进口俄罗斯小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作废。
附件:
新闻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基础上,经与俄罗斯、匈牙利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外分别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邦小麦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和《关于匈牙利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我国进口检验检疫要求(附件1、2)的俄罗斯小麦和匈牙利玉米输往中国,质检总局2016年第8号公告中“进口俄罗斯小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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