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指的是针对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规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当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时,需向生态环境部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加工使用者均可以作为申请人。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的核心目标是评估新增用途对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风险,并确保风险可控,这一制度体现了中国对特定化学物质"源头准入、风险防范、分类管理"的原则。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
管理EU REACH和UK REACH的供应链平台
500+现成中英文PDE/ADE/OEL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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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规零距离,让合规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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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风险评估效率和质量提升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指的是针对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规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当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时,需向生态环境部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加工使用者均可以作为申请人。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的核心目标是评估新增用途对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风险,并确保风险可控,这一制度体现了中国对特定化学物质"源头准入、风险防范、分类管理"的原则。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