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登记信息传递是否只需要在SDS中写登记证号?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
2026年7月20日

不止。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生产、进口、使用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在销售、委托等合同中向下游用户传递登记证上载明的相关信息,包括登记证号、登记用途等污染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环境管理要求。

因此,仅在SDS中填写登记证号,或仅传递登记证号本身,都可能无法满足新规下的信息传递要求。企业应同步完善合同条款、供应商声明、客户通知和内部合规记录。

本文基于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会后问答整理,正式合规要求应以主管部门最终发布文本及配套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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