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和最新修订版的《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第17条,台湾环保署发布了修订版的毒性化学物质标签及安全数据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物质安全资料表”修订为“安全资料表”;
配合劳动部《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将“制造商或供应商”修订为“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
为使台湾毒性化学物质分类与全球GHS接轨,并符合台湾当局15030系列分类及标示标准,使毒性化学物质分类及标签具备一致性,遂删除原附表一,今后按照台湾当局15030标准办理。
更多信息详见:台湾环保署新闻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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