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企业准确判断欧盟REACH注册的产品类型,ECHA提出了“三步鉴定法”:
核心功能判定:产品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明确产品的主要功能是判断其类型的第一步。例如,钻头的主要用途是钻孔,而水溶性塑料袋的主要用途是包裹和释放内容物。
形态优先性:针对第一步的功能,其形状/表面/设计是否比化学成分更重要?
对于钻头而言,其螺旋形状和切割边缘是实现钻孔功能的关键,化学成分仅影响其耐用性,因此其形状和设计的重要性高于化学成分。
而对于水溶性塑料袋,其特定的溶解性设计使其能够包裹并释放内容物,因此也被归为物品。
分离可能性:产品所含物质能否分离开?
对于水溶性塑料袋带内容物(如洗衣凝珠),水溶性塑料袋如第二步所述为物品,但内容物(洗涤剂)是可以分离的,所以内容物为物质/混合物,整个产品则为物品与物质/混合物的组合。
通过上述三个步骤,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功能、形状与化学成分的重要性、物质是否可分离等因素,准确判断产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