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REACH法规中,“物品”(article)是指在制造过程中被赋予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的物体,其形状、表面或设计对功能的影响大于化学成分。例如,钻头因其螺旋形状和切割边缘实现钻孔功能,被明确归类为物品。
“物质”(substance)是指处于自然状态或通过制造工艺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添加的任何稳定剂和从工艺中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可以在不影响该物质稳定性或不改变其组成的情况下分离的任何溶剂。
“混合物”(mixture)则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简而言之,物质/混合物的化学成分对其功能起主导作用,而物品则是其形状、表面或设计对功能的影响大于化学成分。
对于边界案例,如包含物质的复杂产品(例如打火机、可重复使用的冷热包),可能被视为物品与物质/混合物的组合,需分别评估其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