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MSDS提交中,哪些物质不允许申请CBI?

韩国MSDS提交要求(含CBI)
2025年11月25日

在韩国MSDS提交中,对劳动者可能造成重大健康危害的化学物质,不允许申请CBI。具体包括以下6类(依据MoEL公告2020-130第16条):

1. OSHA第117条禁止制造的物质(OSHA实施令第87条);

2. OSHA第118条许可对象物质(OSHA实施令第88条);

3. 《产业安全保健标准规则》第420条所规定的管理对象有害物质;

4. OSHA实施细则附表21的作业环境监测对象有害因子;

5. OSHA实施细则附表22的特殊健康诊断对象有害因子;

6. 《关于化学物质的登记与评价等法律》施行规则第35条第2款规定的化学物质(禁止物质、限制物质、有毒物质等)。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本文内容及版权均归瑞欧科技所有。内容来自公开渠道的法规政策及瑞欧基于专业分析的经验总结,仅供参考。部分源自官方发布或转载,已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瑞欧科技,为您提供一站式全球市场准入咨询和产品注册登记服务。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资讯
韩国MSDS提交之CBI申请常见问题解析
韩国MSDS:官方再次新增这些物质不能申请CBI !
韩国危化品相关企业注意,韩国MSDS提交及CBI申请新规即将实施!
重大利好!韩国MSDS中CBI制度迎来大调整,提醒化学品出口企业关注
韩国GHS合规实施难点问答合辑:韩国MSDS提交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