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中国生态环境部2020年4月发布第12号部令,即《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将取代已实施十年之久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成为中国境内全新的新化学物质管理标准。《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规定了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向中国境内进口新化学物质之前,必须按规定对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即IECSC)的化学物质进行新化学物质登记,在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后,才能开展新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进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