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分为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重新申请和注销申请五类:
首次申请
企业第一次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需要在进口或经营前危险化学品前,办理经营许可证。
变更申请
自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或危化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
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
延期申请
证书即将到期,需要办理延期的;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交延期申请。
重新申请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
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
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
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许可证注销申请
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