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瑞士以联合国GHS和欧盟CLP法规为重要参考,通过《化学品条例》(ChemO,RS 813.11)构建了兼具国际协调性与本土监管特色的化学品管理体系。
分类管理:ChemO全面实施GHS
2015年7月1日起,瑞士正式实施ChemO重大修订版,使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要求与欧盟CLP法规基本保持一致,同时保留若干本土化规定,例如针对新物质投放市场的通报义务及特定产品监管要求。
瑞士主管机构依据联合国GHS及欧盟CLP法规的更新动态,对ChemO进行适时修订。目前最新有效版本为AS 2025 506,由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FOPH)于2025年7月31日以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三种语言公布。
SDS规范:对标欧盟,强调本地合规标注
瑞士SDS编制必须严格遵循ChemO附录2所列规定,该规定在技术细节上与欧盟REACH法规附件II((EU)2020/878)保持高度一致。
但ChemO要求瑞士SDS的第1、7、8、13和15部分必须明确注明符合瑞士相关法规的具体条款,以体现对本国监管要求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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