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七)规定,安全警示用语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对牙膏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标注相关注意事项;对添加氟化物的非儿童牙膏应当标注“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以及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
安全警示用语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标注。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个平台,EU REACH和UK REACH两条法规线的供应链管理
全球化学品信息一键查
与法规零距离,让合规更轻松
一键查询多个原料目录,获取原料合规使用要点
500+现成中英文PDE/ADE/OEL报告,高效满足您的专业需求
一站式食品合规管理平台
实现化学品全流程安全信息化管理
助力风险评估效率和质量提升
根据《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七)规定,安全警示用语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对牙膏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标注相关注意事项;对添加氟化物的非儿童牙膏应当标注“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以及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
安全警示用语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标注。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