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进行新原料备案时,应当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在完成新原料备案后,因企业信息发生客观变化,或因新原料备案人有进一步研究发现,需要对新原料信息进行更新。2025年,国家药监局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明确已上市新原料变更路径,制定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为指导新原料备案人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资料提交技术要求和提交方式。
源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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