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化妆品产品可以用安全评估报告替代毒理学试验?

中国化妆品
2025年5月26日

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普通化妆品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的条件:

1. 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证,即必须是政府监管部门出具的GMP文件;

2. 并且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

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豁免毒理学试验:

1. 产品宣称婴幼儿和儿童使用的;

2. 产品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

3. 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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