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必须建立和保存台湾地区化妆品PIF?

化妆品注册/备案申报指南
2026年6月25日

根据规定,台湾地区化妆品PIF建立与保存的法定主体包括三类:一是本地制造商,即在台湾本地生产化妆品的业者;二是品牌商或委托制造商,即委托台湾工厂生产产品的品牌公司;三是进口商,负责将化妆品进口至台湾的业者。需注意的是,受托制造的代工厂虽不是登录主体,但也需协助品牌商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以完成台湾地区PIF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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