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历史证明资料中的已上市化妆品应符合我国法规对于化妆品的定义范畴。当产品在境外不按照化妆品管理但符合我国化妆品定义时,应提供相关产品在境外的监管背景、法规要求以及产品功效、作用机理等相关资料,并对符合我国化妆品定义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此外,已上市化妆品的原料使用浓度、使用部位、使用方法等应能够支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中填报的适用或使用范围、安全使用量等相关信息。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500+现成中英文PDE/ADE/OEL报告
提供专业、高效的数据查询与市场准入支持
全球化学品信息一键查询
与法规零距离,让合规更轻松
管理EU REACH和UK REACH的供应链平台
一站式食品合规管理平台
一键查询多个原料目录与合规要求
实现化学品全流程安全信息化管理
助力风险评估效率和质量提升
实现化学品安全合规和供应链绿色转型
安全使用历史证明资料中的已上市化妆品应符合我国法规对于化妆品的定义范畴。当产品在境外不按照化妆品管理但符合我国化妆品定义时,应提供相关产品在境外的监管背景、法规要求以及产品功效、作用机理等相关资料,并对符合我国化妆品定义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此外,已上市化妆品的原料使用浓度、使用部位、使用方法等应能够支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中填报的适用或使用范围、安全使用量等相关信息。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学品合规
化妆品合规
检验检测
安全管理智能化
绿色低碳可持续
药品合规
食品合规
食品接触材料/再生塑料
中国农药登记
境外农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