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来源原料可按照原料功能和国内外使用历史判断是否属于申报情形1—4。由于不少发酵来源原料使用食品原料和食品可食用菌种作为底物和菌种,那么,是否可以按照可食用原料(情形5)进行申报化妆品新原料呢?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菌种和底物各自的安全食用历史并不代表发酵产物可安全食用,应提供最终获得的发酵产物可安全食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另外,发酵来源原料不符合情形6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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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菌种和底物各自的安全食用历史并不代表发酵产物可安全食用,应提供最终获得的发酵产物可安全食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另外,发酵来源原料不符合情形6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