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底物和单一菌种
发酵工程技术制备的新原料的底物应为单一来源,生产菌种原则上为单一菌种,如使用两种菌种以上的,应提供每种菌种的上述资料、多菌种使用的必要性和不同菌种间是否发生影响作用、发酵产物中的质控指标和产生风险物质的验证资料。(化妆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菌种信息
利用发酵工程技术制备的新原料应说明发酵生产菌种属名、种名及菌种号,并提供相应拉丁学名;提供菌种(株)来源,鉴定报告(包括表型特征和基于基因分型的菌株水平的鉴定结果)和菌种(株)的生物学、遗传学、功效学特性,并开展原料稳定性研究。(化妆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组成分类
非单一组分新原料,如多聚物、植物提取物、发酵产物、水解产物等,应提供最终原料的具体存在形式,若因技术上不可避免添加助剂的,还需明确添加的助剂(如溶剂、防腐剂、稳定剂等)、使用量及其测定方法和结果;应说明新原料主要化学成分或特征性成分(如多酚类、黄酮类、多糖类、多肽类、皂苷类等),并提供其主要化学组成的文献依据或实验依据。(化妆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生产工艺
应当说明培养、提取、分离、纯化等原料制备过程。包括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杂质、原料中可能含有的杂质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微生物。如使用菌种(株)为利用基因工程所获得的“工程菌”,则需要提供载体构建、工程菌(株)等详细信息;如使用菌种(株)为细胞融合等技术进行的发酵,则应提供使用菌株的筛选和稳定性验证、原生质体的制备、融合等详细信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安全评估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制备过程;(2)所用的生物描述:供体生物、受体生物、经修饰的微生物等;(3)生物技术的类型/方式;(4)微生物致病性;(5)毒性成分包括生物代谢物、产生的毒素等;(6)理化特性;(7)微生物质量控制措施;(8)防腐剂和/或其他添加剂。对于特殊生物技术来源的原料,其中经修饰的对象(如微生物)或潜在的毒性物质不能彻底去除的,需提供数据予以说明。(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
瑞欧科技提醒您,企业在申报发酵来源原料时,应注意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产品顺利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