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不等于“报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进出口货物均属法定检验商品,必须在通关前完成报检。
即使企业已经正确申报了商品编码,如果未向海关办理报检手续并领取检验检疫证明,仍会被认定为“未报检”违规。因此,企业必须履行报关和报检的双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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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企业已经正确申报了商品编码,如果未向海关办理报检手续并领取检验检疫证明,仍会被认定为“未报检”违规。因此,企业必须履行报关和报检的双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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