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后能否继续提交化妆品安全评估基本结论?

中国化妆品
2025年5月26日

2025年5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仍可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及《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实施分类管理,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企业存档备查。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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