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进口的产品,报告人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如 (a) 碳定价计划、(b) 强制性排放监测计划,或 (c) 装置排放监测计划。
对于2024年6月30之前的进口的产品,如果报告人没有所有必要信息,则可以自行选择并采用包括默认值在内的任何其他方法。欧盟委员会将会对这些方法进行评估,以便调整正式征收期时的报告方法。
对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进口的产品,报告人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如 (a) 碳定价计划、(b) 强制性排放监测计划,或 (c) 装置排放监测计划。
对于2024年6月30之前的进口的产品,如果报告人没有所有必要信息,则可以自行选择并采用包括默认值在内的任何其他方法。欧盟委员会将会对这些方法进行评估,以便调整正式征收期时的报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