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尼,化妆品的定义遵循《东盟化妆品指令》。如果一个产品的核心目的在于治疗、药用或调节生理功能,而非单纯的清洁、美化或改善外表,则该产品不被归类为化妆品。
例如,如果一款祛痘产品声称能够“治愈痤疮”或含有特定浓度的药理成分,它可能会被划分为药品。同样,声称能够“促进生发”的强效防脱发产品通常被视为药品,并需要提供更严格的临床数据支持。
此外,根据印尼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BPOM)的定义,化妆品仅限于供人体外部使用的产品,如皮肤、头发、指甲、嘴唇、牙齿和口腔黏膜。因此,超出外部应用范围的产品—例如注射类产品(如肉毒杆菌)或需要通过微针、侵入性方式使用的产品,在印尼均不允许被归类为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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