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学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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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能力
17年化工行业技术沉淀及合规服务经验
参与国内多项政府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如《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及其配套文件、《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南》、《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系列国标、《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等
韩国环境署MOE官方指定咨询机构
客户服务能力
累计为全球超过8,000家企业提供化学品合规咨询服务,是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指定合规服务商
丰富的全球资源,与各国政府官方、行业协会、实验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具备中、英、日、韩、德、意等多语言服务能力
面对新化学物质登记办法的修订,企业现在应该优先采取哪些行动?
面对新化学物质登记办法的修订,企业最稳妥的策略不是等待正式文本发布后再行动,而是从现在开始完成证照盘点、主体核验、备案转换预案和合同台账改造,并在正式文件发布后迅速校准执行细节,具体准备行动如下。
在新化学物质登记修订草案下,企业申请主体资格有哪些新要求?
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申请主体的资格要求明显收紧,这是本次修订中对企业影响最为深远的变化之一。草案第10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的企业事业单位。
现行1—10吨的简易登记物质,在新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则下如何管理?
在新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则下,现行1—10吨的简易登记证书虽然继续有效,但企业不能再按“简易”思维管理后续项目。这是因为修订草案已将1吨及以上统一划入常规登记​,新申请或证载明事项发生实质变动后,登记路径将是常规登记而非简易登记。
按照新化学物质登记新规,聚合物备案转换为常规登记有什么要求?
在新化学物质登记​的聚合物备案转换中,《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数据豁免缓冲机制:属于低关注聚合物,或者属于新化学物质单体或者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在申请常规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测试报告或资料、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及高危害化学物质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材料。
现行12号令下取得的新化学物质备案需要如何处理?
现行12号令下取得的新化学物质备案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登记转换,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已办理备案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前按新办法重新申请取得新化学物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