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7日
法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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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概要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于2020年12月3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所指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是指注册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注册的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本条例所指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是指备案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交表明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资料存档备查的活动。

为了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目录大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三章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