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4号)
发布机构: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3日
法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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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概要

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估计的过程,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以及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应急风险评估和风险研判主要为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支持。

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效发挥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支持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农业部、商务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10〕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