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
发布机构:
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9日
法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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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概要

背景介绍

为强化对化妆品中色素成分使用的规范,确保消费者接触产品的安全性,中国台湾食药署(TFDA)依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公告,修正《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本次修订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涉及特定用途化妆品色素许可内容的变更义务。

主要修订要点

1. 色素成分管理规范更新

修订原《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中部分色素项目,包括使用范围、适用部位、限量要求及备注说明。

调整内容以符合当前国际间常见标准,并统一适用一般化妆品与特定用途产品的色素管理。

2. 许可项目变更规定

对于原列属“特定用途化妆品”之色素成分,如不符合新版规定,许可持有者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变更手续,以确保后续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用途说明

本法规资源适用于以下场景:

化妆品配方中色素使用合规性审查

产品标签合法色料标示依据

特定用途产品(如染发剂、口红、眼影等)许可项目检查

与国际市场色素成分规范对接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