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为强化对化妆品中色素成分使用的规范,确保消费者接触产品的安全性,中国台湾食药署(TFDA)依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公告,修正《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本次修订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涉及特定用途化妆品色素许可内容的变更义务。
主要修订要点
1. 色素成分管理规范更新
修订原《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中部分色素项目,包括使用范围、适用部位、限量要求及备注说明。
调整内容以符合当前国际间常见标准,并统一适用一般化妆品与特定用途产品的色素管理。
2. 许可项目变更规定
对于原列属“特定用途化妆品”之色素成分,如不符合新版规定,许可持有者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变更手续,以确保后续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用途说明
本法规资源适用于以下场景:
化妆品配方中色素使用合规性审查
产品标签合法色料标示依据
特定用途产品(如染发剂、口红、眼影等)许可项目检查
与国际市场色素成分规范对接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