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一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及整治情况通报

食品法规新闻
2014年9月29日
瓶(桶)装饮用水是人民群众的日常消费食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近年来,对瓶(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抽检频次、检验项目逐步增加,由此发现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年4月专门就加强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照2014年食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在第二季度部署开展了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1863批次,样品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1197家生产企业,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致病菌、铅、镉、亚硝酸盐、溴酸盐等36项;共检出不合格样品444批次,抽检不合格率23.83%,涉及22项不合格项目,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菌、霉菌等微生物指标和溴酸盐超标,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样品大多是大桶水。大桶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严、包装容器和设备设施等清洗消毒不符合规定,生产条件不达标等情况;二是部分经营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存放大桶水,存在产品露天堆放或日光下曝晒等问题;三是有的大桶水包装盖密封不严,在运输、流通环节中可能导致微生物污染等。

本次抽检发现的问题与2014年5月公布的监督抽检情况相似,但本次抽检以问题为导向、以大桶水为重点、采取市场环节和高温季节抽样,突出了重点环节,体现了季节性特点,是对前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的跟踪抽检,针对性更强。

为进一步做好不合格大桶水的处置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8月初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格做好不合格大桶水处置和大桶水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各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总局要求逐一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予以行政罚款,对191家企业责令停产或停业整顿,对113家企业责令整改,对2家企业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针对目前大桶水质量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在第四季度继续安排对不合格大桶水的跟踪抽检,采取严厉措施,强化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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