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明确:未来十溴二苯醚、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未经授权不得进出口,否则属违法行为!

澳大利亚化学品
2023年6月27日

2022年底,十溴二苯醚(decaBDE)、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被添加到了《鹿特丹公约》1的附件三2中。

作为《鹿特丹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澳大利亚规定:大多数列入附件三的工业化学品未经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授权不得进口或出口。

因此,为积极响应公约的变化和管理要求,AICIS将尽快修订影响这两类化学品进出口的工业化学品管理法案,将十溴二苯醚、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添加到需要AICIS授权的化学品清单中。

预计新的管理规定将在2023年年中开始实施,在此特别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务必及时了解新的管控措施和应对策略,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风险和损失!

1:《鹿特丹公约》是一项旨在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国际贸易监管,以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国际条约。

2:根据《鹿特丹公约》,附件三(Annex III)列出了因健康或环境原因而被禁止或严格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工业化学品清单,以确保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出口和使用符合国际标准和安全要求,从而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新增的两类化学品具体包括

此次将受新的进/出口授权规则管理的两类化学品包括:

❖ 十溴二苯醚(decaBDE)

十溴二苯醚(decaBDE)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 全氟辛酸(PFOA,CAS号335-67-1)及其盐类;

  • 任何相关物质(包括其盐类和聚合物),其化学式中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庚基(C7F15-)并直接与另一碳原子相连,作为结构要素之一;

  • 任何相关物质(包括其盐类和聚合物),其化学式中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辛基(C8F17-)作为结构要素之一。

其中,下列化合物不列为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不受即将到来的法规变化的影响:

  • C8F17-X,其中X = F, Cl, Br

  • C8F17-C(=O)OH,

  • C8F17-C(=O)O-X’ (其中X’ =任何基团,包括盐类) 或

  • C8F17-CF2-X’ (其中X’ =任何基团,包括盐类)

PFOA类化合物也可查看《鹿特丹公约》网站,该网站会定期更新其附件三-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清单:https://www.pic.int/TheConvention/Chemicals/AnnexIIIChemicals/tabid/1132/language/en-US/Default.aspx

对进出口商的影响

那么,这些变化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意味着什么呢?

情况一:

如果目前正在进口或出口上述相关化学品,进口商或出口商必须停止任何有关以上化学品的新的进口或出口活动,并需要向AICIS申请相关化学品的进/出口许可(需支付申请费)。

只有在获得AICIS的授权后,才能恢复进口或出口活动。

情况二:

如果计划引入上述相关化学品,进口商或出口商则需在进口或出口前向AICIS申请相关化学品的进/出口许可(需支付申请费)并获得AICIS的授权。

*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未经授权而进口或出口这些化学品的行为将属违法行为,并将受到相应处罚。

此外,基于《工业化学品法案2019》第9部分的要求,AICIS需要向在2022年6月30日之后任何时间引入十溴二苯醚、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进口商和出口商收集这些化学品的相关信息。

在2023年9月15号之前,相关进/出口商可向AICIS提供相关信息,所提供的信息不会被AICIS对外披露。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

具有高摩擦阻力,绝缘性,耐热性和耐化学试剂性,以及低表面能等性质。

这类化学物质被广泛用于生产氟弹性体和氟聚合物,例如用于生产不粘式厨房用具、食品加工设备,用作纺织品、纸张和油漆、消防泡沫的表面活性剂和表面处理剂等。

但全氟辛酸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以及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具有毒性。且已查明,许多重大健康问题,如肾癌、睾丸癌、甲状腺疾病、妊娠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都与PFOA有关。

2013年,PFOA被认定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PBT),并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加入高关注物质清单(SVHC)

十溴二苯醚(decaBDE)
是一种阻燃效果优异的阻燃剂,广泛应用于诸如电子电气设备的塑料外壳及电线、电缆的外部线皮中,甚至在汽车及航空航天业中也能发现它的身影。
但十溴二苯醚对哺乳动物的生长发育、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和肝脏具有潜在影响,同时毒理学研究发现它还具有遗传毒性及致癌性。
十溴二苯醚是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管控的5项PBT物质之一,在其他法规中也有管控,如RoHS指令、POPs法规等。

未来,我们将持续关注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监管动态,欢迎有相关目标市场的企业关注“瑞欧科技”!

相关阅读:

两个氯苯类物质被澳大利亚AIIC名录正式移除,引入要求有变!

减负!澳大利亚放宽低量化学品引入监管要求,3个变化要关注!

【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AICIS下年报提交截止期在即,各企业注意合规义务!

▼▼

关注“瑞欧科技”

获取更多澳大利亚化学品合规新资讯

杭州瑞欧科技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澳大利亚进出口授权管理正式实施,十溴二苯醚和全氟辛酸等化合物需注意!
欧盟拟限制十溴二苯醚及其混合物和物品
泰国宣布!要求涉及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在今年6月前须全部销毁
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信息征集公告(生态环境部)
ECHA呼吁企业就十溴二苯醚的替代物反馈信息
ECHA:十溴二苯醚等15个物质已提交SVHC提议卷宗
新西兰将全面禁止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禁止其生产、使用和进口
日本拟将56种全氟辛酸(PFOA)相关化合物列为《化审法》下的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ECHA就羟基二氯二苯醚统一分类标签提案发布公众咨询
OECD发布CPVs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相关报告,监管持续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