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第2周 | 合规新鲜事儿: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公布,跟化学品、农药都相关!

2021年11月15日

工业化学品

日本增加24种需要获得经济产业省(METI)出口许可的物质

2021年10月1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出口贸易管制令附表1》和《外汇订单附表》的规定,修订了《货物和技术部令》,在第二条中增加了24种物质作为化学战剂的原料。该命令将于2021年12月15日起实施,之后,从日本出口这些物质(包括任何物质含量超过总重量30%的混合物)都需要获得METI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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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2021年11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这是基于其2017年版本的修订,包含“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两部分。

其中有932项“双高”产品,159项产品除外工艺,79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932项“双高”产品中,具有“高污染”特性产品326项,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产品223项,具有“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双重特性产品383项。

《名录(2021年版)》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相比,新增阳离子淀粉、氟化氢等47项“双高”产品、丁二酸的清洁电化学法工艺等35项“双高”产品除外工艺和土壤淋洗设备等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

《名录(2021年版)》纳入石油焦、1,4-丁二醇、丙酮、糖化酶、含铅铬集装箱面漆等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排放较大的产品,以及双酚A、室内装饰涂料用含铅铬色浆、含氯化石蜡增塑剂的塑料玩具等含有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且明确了大部分“双高”产品的重污染工艺和除外工艺,推动企业技术工艺升级改造。

此外,新增土壤污染防治设备,提出了适用范围、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与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等形成较为完善系统的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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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公布优先管理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

2021年6月,台湾地区就“优先管理化学品指定及处理条例”的修改进行磋商,旨在加强对那些可能对工人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优先管理物质的处理和控制。

2021年11月5日,该规定的修订版本立即生效,但第6条至第9条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

该规定要求制造商、进口商、供应商或雇主向 MOL 报告优先管理化学品的相关处理信息,包括处理人员信息、物质标识、数量、使用、暴露情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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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2021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的通知(草案)》(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

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技术体系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规范。已公布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技术规范中,近40%没有涉及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而其余规范的管理要求也并不一致。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关于生产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规定,《通知》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实施标准、实施办法、许可内容等,确保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有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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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 用 化 学 品

韩国提出禁止在生物杀灭剂中使用具有误导性内容

根据韩国消费者院的调查结果,环境部提出了禁止使用生物杀灭剂中误导性表述的标识和广告的管理对策,并要求加强对杀菌剂标示、广告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消费者来说杀菌剂含有杀生物质,不仅对细菌等有害生物,对人或动物等生命体也有毒性。使用杀菌剂时要注意尽量减少暴露在呼吸道或皮肤上。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包含了69种农药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该名录包含“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以下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其中也包含了69种农药,如阿维菌素、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石硫合剂等,并对一些产品的不同生产工艺进行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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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 妆 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启动

2021年11月2日,东盟秘书处发布公告,宣布使《东盟经济共同体协定》生效的门槛已经达到。

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在内的六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四个非东盟签署国已向秘书长交存了批准/接受书。

该协议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亚太15个成员国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将享受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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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的要求

2021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三项新的婴幼儿配方奶粉GB标准,标准将于2023年2月22日起生效。在这2年的期限内,生产商自愿或被鼓励遵守新要求。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产品仍可在其保质期内销售。随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通知和问答指南。

2021年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SAMR)发出通知,明确了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所需的委托书要求。根据通知(第10/2021号法令),当海外申请人根据新的GB标准申请注册(包括注册变更和续签)时,如果原委托书没有内容变更,则无需再次提交。但是申请人应发出承诺书,声明委托书的相关内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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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解读

为了增加业界对《进口食品境外制造商注册管理规定》(国发[2000]31号)的理解(2021年4月13日发布的《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5-2012号修订版),海关总署于2021年11月5日发布后续文件,明确了此次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并对本规定中的每一条作了解释。

其中:

  • 境外生产商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注册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

  • 规定明确了内包装和外包装的定义,是指纸箱等运输包装和包含单独包装单元的销售单元。

  • 新的海外制造商注册规定将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没有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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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食品和药物成分区分清单

2021年11月1日,日本宣布修订《食品药品成分目录》。根据修订,目录中总共添加了五种新成分,并修订了三种成分。

五种新成分有:嘧啶那非、伪麻黄碱、牛樟芝、桃金娘及麦角硫因;

三种修订成分有:麻黄、谷胱甘肽及五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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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大豆蛋白产品标准草案

2021年9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宣布将制定日本大豆蛋白农业标准,包括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生产方法和标签。

近年来,随着环保、动物福利、卫生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粮食短缺的考虑,可以替代肉类产品的大豆(植物性)肉类逐渐走向国际市场。日本也迫切需要能够监督这种替代肉类的标准。

2021年11月5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了《日本大豆蛋白产品农业标准》草案,规范了对"大豆蛋白食品"和"大豆蛋白食品制备"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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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249号令)于2021年4月13日发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帮助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新版管理办法,中国海关总署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解读文件,该文件涉及到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还对《办法》中每一条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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