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究竟 · 第38期|国内篇:浙江省发布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

双碳 碳中和 碳达峰
2022年7月14日

中央、部委资讯:

1、市监总局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

7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到,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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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建部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7月13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对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方案》提出了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住宅、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七大工作方向。

《方案》特别指出,要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对于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方案》提出了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五大工作方向。

在法规标准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完善节能降碳标准计量体系,制定完善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等标准;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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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讯:

1、浙江省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管理办法

6月30日,浙江省林业局发布《浙江省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将进行林业增汇试点县和林业碳汇先行基地两大类试点。

《办法》要求试点县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开展县级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与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先行基地要探索开展碳汇项目成效监测评估。

同时,《办法》明确,省林业局将在试点建设的资金项目、技术团队、科研项目、交易渠道、宣传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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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省发布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

7月4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行动计划》目标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经过三年努力,力争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15000家以上,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023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为有效推动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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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出台“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

7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下降14.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达到13.67万吨、0.69万吨、8.3万吨、3.07万吨。

聚焦石化、化工、钢铁、电力、有色、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加快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

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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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将上调有偿配额比例,将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行业纳入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7月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政协代表《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绿色低碳数字能源经济示范模式的提案》答复函,广东能源局表示目前广东碳市场年度排放配额总量达4亿吨左右,配额规模排名全国区域市场第一、全球第四(仅次于中国全国、欧盟、韩国碳市场)。

下一步,广东计划将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行业纳入到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进一步收紧控排企业免费配额的比例,上调新建项目购买有偿配额比例,有效控制控排行业的排放总量。

同时也鼓励广东环交所等机构加快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协助完善碳指标自愿减排制度,建立在线电子商务全流程碳综合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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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津发布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7月6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7月20日。

主要目标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2-2024年,开展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

研究碳普惠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组织碳普惠模块方法学研究,建立碳普惠专家库。

(二)2025-2026年,基本形成碳普惠制度框架

研究《天津市碳普惠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形成碳普惠方法学库并进一步拓展行业领域。

(三)2027-2030年,完善和深化碳普惠制度标准和运营机制

碳普惠覆盖领域和应用场景类型丰富,个人碳普惠账号普及应用,碳普惠商业激励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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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浙江台州发布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

7月6日,台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明确了建立健全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到2025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

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财政补贴、政府产业基金、财政引导金融等多种政策,推进海上风电、水电发展。落实“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政策,鼓励以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支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业体系。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一批低碳高效新兴产业集群。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工厂建设,支持企业、园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运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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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价:

全国碳市场成交价格

地方碳市场成交价格

数据来源:全国碳价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各地方碳价数据来源于各碳排放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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