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食品法规新闻
2014年7月26日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高发、频发。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食品选购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特别是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二、夏季要特别注意食物保藏。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听装、瓶装、罐装、利乐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

  四、外出就餐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烧烤食品原料储存条件不当容易腐败且烧烤加工中可形成苯并芘等有害物质,建议慎食,特别是不要贪吃无证摊贩烧烤。

  五、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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