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消费品处发布了《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版,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7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0667 电子邮件:wangxiaoyan@samr.gov.cn 相关附件: [1]塑料购物袋(报批稿).pdf [2]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报批稿).pdf [3]意见反馈单.doc 新闻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