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PPWR法规实施后,医药企业当前应优先完成哪些合规工作?
欧盟PPWR法规自2026年8月12日起进入一般适用阶段,但并非所有管控要求都在同一天同步落地。医药企业当前可优先推进五项工作。对于可回收性等级、包装最小化和空隙率等后续要求,企业可结合实施时间提前规划包装升级。
欧盟PPWR法规下制造商、生产者和进口商的责任如何划分?
在欧盟PPWR法规框架下,制造商、生产者和进口商承担的责任并不相同。制造商并不简单等同于实际生产纸箱或塑料瓶的工厂,而应重点判断包装以谁的名称或商标投放市场,以及由谁主导包装设计和规格。生产者指在包装预计成为废弃物的成员国境内首次提供该包装的经营者。进口商指将来自欧盟以外国家或地区的包装投放欧盟市场的欧盟境内注册法人实体。
欧盟PPWR法规适用于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包装及包装废弃物,不因包装类型、材料或使用场景不同而当然排除。对于医药行业,应先判断相关物品是否属于“包装”。
欧盟PPWR法规全称为《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法规号为(EU) 2025/40,是覆盖欧盟市场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管理的统一法规。法规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自2026年8月12日起进入一般适用阶段;2026年至2028年期间,相关授权法案和实施细则还将陆续出台。
欧盟PPWR法规实施后,企业现在可以完成哪些工作?
欧盟PPWR法规实施后,企业可围绕五项工作建立过渡期管理:建立包装和SKU批次清单、分类投放状态、逐项匹配适用日期、在放行或投放前处理合规差距,以及保存市场投放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