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范化学品测试工作, 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化学品测试导则》。本标准于2004年4月13日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生物系统效应、降解与蓄积、健康效应四个方面的测试要求。
本标准的理化特性测试仅适用于纯化学物质;生物系统效应、降解与蓄积、健康效应的测试适用于纯化学物质和以产品出现的混合物、制剂。
本标准适用于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现有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价和环境监测。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测试要求
5. 实施和监督
附录A 化学品测试方法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