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类名编制导则》于2008年1月15日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采用国际通用的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相关技术方法,并借鉴我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编制增补及新化学物质评审的经验。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为指导性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时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编制方法,适用于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时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编制。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时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评审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一般性规定
5. 有确定化学结构的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类名规定
6. 无确定化学结构的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类名规定
7. 酶类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特别规定
8. 实施要求
附录A 有确定化学结构的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类名示例
附录B 无确定化学结构的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类名示例
附录C 酶类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