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化妆品消费时,诸如“无酒精”“无香精”“不含防腐剂”“无硅油”“无荧光剂”等用语频频出现在电商平台产品详情页中;在直播间里,主播人员也常常着重强调产品采用“可食用原料”或“膳食成分”。
这些看似象征安全的营销话术背后,实则暗藏着诸多认知误区。要真正理解这些宣称的实际意义,不妨从最新出台的食品法规谈起,这将有助于消费者拨开营销迷雾,看清化妆品宣称的本质。
食品新规的启示:禁用“零添加”背后的深意
2025年3月,食品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正式出台,明确规定自2027年3月起全面禁止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含量宣称标识。
该标准详细列出了禁用词汇的同义语,包括“未添加”“无添加”“不使用”“未使用”“没加”“没用”“没使”“没使用”“未用”等近十种表述。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仍允许使用“不含”“无”等客观表述,但必须符合严格的检测标准。
这一规定的出台,直指食品行业长期存在的营销乱象:“零添加”“不添加”等宣传语泛滥,部分企业借此夸大产品优势,误导消费者认为这些产品更安全、更优质。
但实际上:
“0蔗糖”产品可能含有更高热量的果糖
“不添加饱和脂肪酸”却使用氢化植物油
“无添加”儿童酱油的钠含量远超普通产品
“零防腐剂”产品,可能靠高糖高盐防腐
此类文字游戏不仅误导消费者,更导致企业陷入“伪健康”竞争怪圈,反而背离健康初衷。
化妆品行业的“宣称困局”:同源不同命
与食品行业类似,化妆品领域同样存在类似文字营销游戏,比如“食品级”化妆品的认知误区。国家药监局多次强调“食品级化妆品”概念不存在。
食品与化妆品的本质差异
食品与化妆品在原料标准、使用方式及安全评估体系上存在本质差异。
部分食品原料(如魔芋、维生素K-1)反而被明确禁止添加于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更是明确禁止在包装上使用食品相关图案。
部分化妆品企业创造的“食品级原料”概念可能带有“能吃进嘴里的,用在身上会更安全”的心理暗示,这方面也是运用了消费者的认知偏差,即普通消费者会误认为食品比化妆品纯度更高、更安全,然而某些情况下事实可能正相反,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其是否可食用并不存在必然关系。
化妆品本身需要添加表面活性剂、pH调节剂、防腐剂等化学成分,才能在保质期内保持活性成分的有效性与产品的稳定性,即便产品含有天然来源的植物提取物,其根本仍旧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中国化妆品定义: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无添加≠安全
宣称“无添加”“零添加”越多的产品并不等于产品更安全。
例如,一款含强刺激性表面活性剂SLS的洗面奶,仍旧可能会标榜“无添加酒精、香精、尼泊金酯防腐剂、荧光剂”,即便很差的产品也能列出一串无添加的承诺,而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标注越多越安全。
此外,“不添加尼泊金酯防腐剂”“不含苯氧乙醇、羟苯甲酯”等宣称用语也存在一定的误导行为,其配方本身可能添加了其他防腐剂。
例如,苯甲酸钠、氯苯甘醚,或者配方整体采用了其他的防腐体系方式,例如一些含有抑菌作用的多元醇,但整体的配方稳定性和安全性未必能够超越常规的防腐配方体系,切勿“闻腐色变”。
含量与宣称差异
相较于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宣称,存在着“0”界限值的概念,以能量为例,若计算或检测含量低于该“0”界限值则可以宣称“不含”“无”“0”等语句,消费者们爱喝的“0糖0卡”奶茶,“无糖可乐”等也是基于这一判定标准,但该逻辑不存在于化妆品行业。
化妆品企业在做上述的宣称时,得优先符合实际情况,保证相应原料未检出,其次,仍需考虑是否会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
回归理性:如何正确看待化妆品宣称?
破除“天然崇拜”
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其是否含“天然成分”无必然关联,关键看科学验证的安全评估。
理解“无添加”本质
“不添加防腐剂”可能意味着采用其他防腐体系,需关注整体配方安全性而非单一宣称。
关注实际功效
在科学护肤时代,产品价值应体现在经证实的效果,而非营销话术。
随着监管趋严和消费者认知提升,“零添加”时代的落幕标志着行业正走向理性发展。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必执着于包装上的宣称用语,而应关注产品实际成分与功效。在科学功效为依据的当下,行业的竞争终将回归产品本质,安全无须掩饰,有效不必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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