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涂装领域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涂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现行工业涂料相关标准分散于木器、车辆、船舶等多个领域,存在指标不统一、覆盖范围有限等问题。
2025年5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工业涂料》(GB 30981.2-2025)将整合以下多项旧标,并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工业涂料行业设立统一且更严格的安全门槛。
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9—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8469—2019《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新工业涂料标准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重大修订:
核心修订一:标准体系“整合扩容”
合并方式
以原《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为基础,整合木器、车辆、玩具、船舶等领域的5项专项标准,形成统一的工业涂料标准体系。
产品分类调整
按产品类型分出的型号及分类:水性(W型)、溶剂型(S型)、无溶剂型(F型)、辐射固化型(R型)、粉末型(P型)及辅助材料(A型)。
新增“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消费品用涂料”类别(如玩具、家具、体育器材涂料),并设置更严格的要求。
明确“特殊功能性涂料”的定义和品种示例,允许部分高VOC产品因技术限制保留较高限值。
适用范围变化
覆盖领域:适用于木器、金属、塑胶、混凝土等基材的工业涂料及辅助材料(腻子、固化剂等),包括现场涂装和工厂化涂装。
排除情形:航空航天涂料、核级防护涂料、军事装备和设施用涂料等特殊领域除外。
特殊划分:将防火涂料、装饰板涂料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3类产品归入工业涂料管理,脱离原建筑涂料体系。
核心修订二:技术指标“全面加严”
VOC含量:分品类精准管控
不同剂型、不同用途的涂料VOC限值进一步细化,例如:
水性木器涂料色漆≤250g/L,清漆≤300g/L;
溶剂型乘用车原厂底色漆≤750g/L,较旧标降低10%;
无溶剂涂料统一要求≤100g/L,辐射固化涂料按用途分为150-550g/L不等。
新增多项有害物质管控
SVOC含量:首次对乳胶涂料、水性木器涂料等提出限值(色漆≤100g/L,清漆≤150g/L)。
生物杀伤剂(西布曲尼):船舶防污漆中禁止使用西布曲尼。
石棉:船舶涂料中要求“无阈值”,即不应检出。
邻苯二甲酸酯:玩具涂料、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涂料中总和含量≤0.1%。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总和含量:增加了“辛基酚、壬基酚”品种等等
重金属与有害元素
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涂料中,总铅(Pb)≤90mg/kg,可溶性镉(Cd)≤75mg/kg,较旧标收紧30%以上。
新增总六价铬[Cr(Ⅵ)]限量要求,明确测试方法及检出限(8mg/kg)。
核心修订三:检测与标识要求“细化升级”
检测规则调整
型式检验周期:船舶涂料每2年1次,其他涂料每年1次。
多组分涂料测试:按施工配比最大比例混合后检测,游离二异氰酸酯等指标需单独测试固化剂再折算。
涂层危害性标记
玩具涂料、木器涂料以及其他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消费品用涂料的面漆和罩光清漆必须在包装上进行标记;其他工业涂料和腻子必须在包装上或说明书中进行标记。
描述段:涂层危害性
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段:GB 30981.2
产品型号(如“S型”代表溶剂型)
总铅含量声明(如“Pb≤90”)
接触性标识(符合标准中5.3条的标记为“C”代表可与人体密切接触,不符合的标记为“NC”代表不可与人体密切接触)
其中,“描述段”和“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段”的内容是统一的,后三个部分属于特性段,根据产品情况各有差异。
示例:用于室内家具装饰装修的溶剂型聚氨酯封闭底漆,符合标准中5.3要求,总铅(Pb)含量为8mg/kg。
企业合规建议
瑞欧科技提醒工业涂料相关企业做好以下准备:
配方调整:针对新增的SVOC、邻苯二甲酸酯等指标,尽快排查现有产品,调整原料选型(如替换含APEO的助剂)。
检测对接:提前与第三方实验室沟通,熟悉新指标的检测方法(如SVOC的气相色谱法),预估检测成本上升风险。
标识更新:按要求设计新的包装标识,特别是与人体接触的涂料需明确“C/NC”分类。
此次国标升级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抓住 1 年过渡期,加快技术升级与合规准备,才能在绿色转型中占据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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