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包装危货运输豁免问题,官方和专家一起为您解答!

危险货物运输
2020年5月18日

5月13日,“小包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公开课圆满结束,重点关注有限及例外运输模式,从运输条件要求到豁免条款内容逐一讲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小件危险货物便利运输。

Q&A环节我们收到了非常多的提问,限于篇幅原因,金老师整理出了部分问题,并与官方进行反复确认,给予权威专业的解答。

 

Q1、有限数量混装,需要满足隔离积载的要求吗?还是豁免?

A:目前根据《办法》及JT/T 617-2018要求,有限数量包件混合装载还没有具体隔离要求。

 

Q2、外容器就是运输包装吗?

A:外包装应该是起到保护内包装作用的外层包装,如果整体包件外再附上相应运输包装,该包装应是集合包装。

 

Q3、有限数量货物单车运输量超过8吨的,是否全部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进行运输?

A: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件运输时需要满足车辆装载该包件总重不超过8吨,如满足按照普货运输。反之就不行。

 

Q4、LQ和EQ的运输指南,目前是否有消息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发布?

A:这个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发布日期,待交通部的进一步信息。

 

Q5、危险货物包装测试报告,具体是去什么机构测试申请?另外我们如果走LQ的方式,在外箱上面还需要贴GHS标签吗?

A:官方建议是目前国内有能力做包装性能测试的就可以去委托做,企业自己有能力去自己做的也可以;

走LQ是组合包装方式,在内包装上贴GHS标签,外包装上贴LQ标签,因此外包装就不强制贴GHS标签。


Q6、指导文件大概什么时候会出?建议要等指导文件出来以后再开始做有限数量或者例外数量包装运输吗?

A:具体时间目前不确定,是的建议等指南文件出来再去合规应对小包装运输。

 

Q7、运输的时候可以不使用集合包装吗?只用内容器+外箱打托盘的形式,集合包装这个不是必须的吧?

A:集合包装只是种包装形式,不是必须非得使用,如果企业使用集合包装了,那要注意集合包装的要求。

 

Q8、企业有很多样品需要寄给客户,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如何利用例外数量,有效数量来合规?

A:能进行有限或例外数量运输的可以按照有限及例外数量运输,按照有限或例外数量运输的危货包件之间可以混合装载。

 

Q9、例外数量的包件不是最小包装的个数对吧?

A:例外数量包件指的是整体组合包装。

 

Q10、针对集合包装,例如LQ,overpack标志是必须的吗?

A:针对集合包装,如果采用了不透明集合包装,需要在集合包装外附上LQ标记,同时也忘了“集合包装”字样

 

Q11、现阶段哪些单位可以帮企业做包装性能测试,如果企业自己提供书面声明,可以提供一份普适性的书面声明(包含所有LQ危货产品和信息),适用于声明中产品LQ运输的所有情况?

A:根据官方建议目前可以找有资质做包装性能测试的机构,交通部目前没有给出相应资质机构清单;对于书面声明,我理解应该是对应LQ货物的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可以参考之后出具的有限数量指南文件。

 

Q12、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的危险货物是否可以通过快递方式运送?

A:目前根据现有快递相关法规要求,有限及例外应该是不能用快递运输的

 

Q13、LQ运输零担中转站中转后,若承运商一辆车里LQ总量超过8吨,是承运人责任还是托运人责任?

A:关于主体责任可在与承运方运输合同里进行明确双方职责,如承运方擅自增加LQ包件总量致超过8吨,需承运方承担之后可能出现的相应后果

 

Q14、私家车可以运有限数量吗?普通车辆是否包括私家车?

A:目前与官方沟通还不能用私家车来运输有限及例外危险货物

 

Q15、制造公司自己做书面声明可以做到,但是下游经销商运输的书面声明由经销商自己提供还是制造企业提供?因为经销商发运时,托运人已经不再是制造商,原则上制造商没有义务提供,但是让经销商提供书面声明也不是很合理。如果现有给承运人的文件中含有托运清单中要求的所有信息,还需要特殊制作托运清单嘛?

A:经销商发货时,对应托运方已经不再是制造商,而是经销商,这时根据办法要求,托运方为经销商,在进行LQ运输时,需要向承运方提供LQ包装测试报告或书面声明。如果现有给承运方的文件中含有托运清单中要求的所有信息,不需要特殊制作托运清单。

 

Q16、气雾剂作为有限数量运输还是例外数量呢?

A:具体看气雾剂是否可以按照有限及例外,如都可以,可以采取一种运输方式。

 

Q17、包装性能测试报告从哪里出?商检会出么?

A:商检出具包装性能测试报告一般是适用进出口环节,针对国内运输段,目前这个包装性能测试报告根据官方建议可以找国内有资质做包装性能测试的机构出具。

 

Q18、快递是不是还不能使用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如何合规?针对小数量样品寄送?

A:目前根据现有快递相关法规要求,有限及例外应该是不能用快递运输的

 

Q19、出口危险货物的话,是否也有这种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的规定?

A:有的,出口海运及空运有相关有限及例外数量运输的方式

 

Q20、包装和声明都是供货方自己提供吗?

A:包装或声明需托运方提供给承运方

 

Q21、例外运输的标签E下面,还是要有危险等级吗?如:易燃液体,还要写数字 3?

A:例外数量标记上需要附上对应危险货物的类别或项别。

 

Q22、包装测试报告是一定要托运人做还是第三方企业出的也可以?

A:根据官方建议这个包装测试如果自己有能力做也可以,或者要求外部测试机构去做。

 

Q23、危险样品送到外地鉴定机构测试,有易燃的,腐蚀的,一般都在100ml以内,如果使用专车运输成本太高,而快递公司又不接受,如何采用低成本的方式运送危险品?

A:目前可以参考是否可以走有限或例外数量运输的方式。

 

Q24、如果运输到国外的话是否得同时满足国内国外的有限还是例外数量要求?

A:进行出口运输时可参考海运或空运法规里涉及的有限及例外数量运输要求。

 

Q25、限量包装是指UN箱吗?

A:限量包装应该指有限数量包装,不是UN箱

 

Q26、书面声明可以自己出还是有资质单位出?类似于道路运输鉴定?这两个必须同时具备是不是?有限包装和8000kg这两个同时满足?包装测试是装货物测试?还是空箱测试?小包装豁免8000kg,是针对同一种产品还是同一种危险货物?

A:根据官方建议:书面声明可以自己出也可以机构出,你指的道路运输鉴定应该是危货鉴定吧,一般危货鉴定在出口时会需要;

如果走有限数量,包装要合规,同时每一辆车里需要满足所装有限数量包件总重不超过8000kg;

包装性能测试测试的应是包装本身的性能;

小包装豁免针对的是相应UN号下危险货物的运输豁免情况。

 

Q27、关于有限数量或者例外数量的危险货物,是否有豁免危险货物仓库?是属于化妆品的气雾剂和易燃液体的产品

A:关于是否放入危化品库房依据的应该是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而不是判断是否属于危货;如果是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591号令,得放入专门仓库。

 

Q28、有限可以用普通货车?591号令提到,外和内包装都要贴GHS标签。请问这个和617算冲突么?

A:如按照有限数量运输,在道路运输可当普通货物运输;617里没有涉及GHS标签如果贴的信息,根据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针对组合包装,内包装附安全标签,而外包装则附上运输标签。

 

Q29、有限数量标志图标颜色必须是黑色的吗?如果纸箱子本身就是黑色的怎么办?

A:有限数量的标记上下部分及边线需用黑色,但中间部分可以白色或适当反差底色。

 

Q30、例外数量运输包件数量不超过1000件,是指外容器不超过1000件吗?

A:例外数量运输包件不超过1000个是指整体该运输包件(内中外包装)不超过1000个。

 

Q31、包装测试报告是指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单类似的吗?全名是什么呢?

A:有限数量包装测试性能报告依据GB19269要求进行性能测试,具体信息可参考之后出来的指南文件

 

Q32、这两类都需要在包装上打危包的标记吗?还是可以视为普包不做特殊要求?

A:有限及例外数量道路运输,依据JT/T 617-2018技术要求,外包装上不需要附上对应危险货物运输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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