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就《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发布三项实施法征求意见文件,旨在通过收集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为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CBAM最终机制制定详细规则,实施细则预计将在2025年第四季度出台。
征求意见文件核心聚焦2026年起最终实施阶段的三大关键技术细则——隐含碳排放计算方法、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免费配额调整规则,以及第三国已缴碳价抵扣规则。
这标志着CBAM法规正式从2023年启动的“报告义务过渡期”,迈向“进口商需购缴CBAM证书以覆盖其产品隐含碳排放”的最终实施阶段,为2026年碳关税如期征收筑牢规则基础。
本次征求意见为期4周(布鲁塞尔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9月25日),利益相关方应密切关注立法进展,积极参与。三项实施法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归纳如下——
碳排放计算方法:实际排放优先,默认值兜底
实施法细则旨在解决“如何准确计算进口产品的隐含排放量”,同时明确默认值仅为“实际排放数据不可得”时的兜底选项,将建立“公平、透明、一致”的默认值体系。
直接隐含碳排放:结合过渡期经验,修订并简化计算方法,鼓励企业用“实际排放量”申报,而非默认值。
间接隐含碳排放:目前仅覆盖水泥和化肥行业,细则将设定间接排放默认值,同时规定申报实际值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使用默认值的条件。
电力隐含碳排放:默认采用“仅基于化石燃料发电”的CO₂排放因子,企业可申报实际排放量(需满足特定条件)。细则将明确正式阶段排放因子的计算细节、实际排放申报所需证明材料,以及默认值的适用条件。
免费配额调整规则:境内外企业同等待遇
根据EU ETS指令,欧盟本土企业可通过“免费配额”缓解碳成本压力。为保障欧盟内外生产商公平竞争,CBAM义务将与EU ETS下逐步取消的免费配额挂钩,进口产品可获得同等折扣。实施法细则重点关注:
免费配额计算逻辑:参照现有EU ETS免费配额规则,如REGULATION (EU) 2019/331。
CBAM基准值设定:EU ETS基准值针对生产设施及特定生产流程设定,细则将提供简单且准确的匹配方法,解决“将目前设施级的基准值匹配到单个CBAM产品”的核心挑战。
时间节点:免费配额将在2026年至2034年间逐步取消。
第三国已支付碳价抵扣:避免双重征税
为避免进口产品在第三国已缴碳价与欧盟CBAM重复缴税,实施法细则将明确抵扣规则,包括:
抵扣计算:抵扣额度为第三国减排体系下已实际支付的碳价,需换算为欧元。
证据要求:明确抵扣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任何形式的退税或补偿),同时设定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和独立性标准,用于相关材料认证。
后续CBAM实施关键时间节点
CBAM推进节奏已明确,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时间窗口,提前规划应对:
2025年第四季度:三项CBAM核心实施法预计正式通过,技术细则全面落地;
2026年1月1日:CBAM最终制度启动,欧盟进口商需正式履行碳证书购买与清缴的财务义务;
2027年起:CBAM申报人需提交上一年度的隐含碳排放申报(关联CBAM证书),完成合规闭环;
2028年1月1日前: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首份CBAM运作评估报告,规则或迎来阶段性优化。
企业合规应对建议
结合此次征求意见稿释收紧规则、强化实际数据要求的导向,企业需针对性制定策略:
非欧盟生产商应重点关注“数据”与“凭证”:
搭建/完善设施层面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为提交实际排放数据做准备;跟踪欧盟碳排放计算方法,确保数据统计口径合规;留存所在国碳价支付凭证(如碳交易单据、发票等),为进口商抵扣提供支撑。
欧盟进口商应主动参与并协同供应链:
提前评估供应链碳排放水平,与境外供应商确认数据提供能力,确保2026年制度启动后顺利申报与清缴;了解第三国(如中国)碳价机制,明确抵扣凭证标准,协助供应商完善证明材料。
写在最后
此欧盟发布CBAM三项实施法征求意见,是CBAM立法进程的关键节点,既是欧盟气候政策工具箱完善的重要一步,更意味着2026年碳关税正式征收已进入“倒计时冲刺阶段”。
三项实施法通过统一技术规则规避市场碎片化、为企业提供法规确定性,是2026年法规最终运行的必要前提,也将对欧盟进口商及全球相关企业产生深远影响。企业需抓住当前窗口期做好合规准备,方能从容应对即将到来的碳关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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