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将对117个大豆杀菌剂进行登记药效重新评估

农药登记
2016年8月22日

2016年8月17日巴西农畜供应部农业保护秘书处发布部门令,公布了关于117个用于大豆层锈病(Phakopsora pachyrhizi)药剂的药效再评估程序,涉及绝大多数主流三唑类和甲氧丙烯酸酯类杀菌剂。相关企业将会给予60天时间提交资料证据,以证实其产品对此生物靶标的防控效力,届时未满足要求的企业,将于30天内停止此用途上的登记。

近三年在大豆上进行的技术调查,发现存在大豆层锈病防控药剂效力下降的情况,因此农业部 根据相关法规启动了药效再评估程序,公布117个登记用于防控大豆层锈病的药剂,包括登记证号,有效成分,登记企业。 公布的药剂涉及35家企业,其中的107个产品属于三唑类杀菌剂或者混剂,含有包括戊唑醇,氟环唑,四氟醚唑,粉唑醇,氟环唑,氟喹唑,丙环唑。其中的33 个属于甲氧丙烯酸酯类单剂或者混剂,包括嘧菌酯,啶氧菌酯,肟菌酯,醚菌酯等。

登记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交相关证据,需要基于最近三个大豆种植季内获得的研究资料。 农畜供应部将组建再评估技术委员会,研究和讨论企业提交的资料并给出评审意见。为了保证评估公证透明,委员会将由农畜供应部成员以及来自环境可再生资源所(IBAMA),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巴西农业研究公司,巴西植物病理学会,巴西大豆生产商协会,植物保护品总工会,杀菌剂耐药委员会,农业部将负责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并会邀请最富争议的专家参与委员会工作。

之后,农业部将根据评审意见作出结论性技术说明,公示后再整合各方意见,最终结论将发布于官方公报上。经由产品等同性认定获得登记的产品,将采取与参考产品相同的管理措施。

巴西农药登记评审缓慢,但相同产品登记采取单独的登记序列和部分数据减免。根据2002年第4074号令(相当于7802号法实施条例),基于相同原药的制剂登记,在满足相关要求情况时可以减免残留和药效资料。根据农畜供应部数据,在2015年登记的138个产品中,有43个是相同原药登记和50个基于相同原药的制剂登记。

重新评估的产品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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