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由于和欧盟REACH法规类似,又被称为“中国REACH”)是一个动态法规。2009年6月,中国环境保护部(China's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P) 在北京召开《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会。2010年1月19日,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7号部令:《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国REACH)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在10月15日新版的管理办法生效前,按旧版的管理办法登记新化学物质不仅可以暂时免除行政审批费用,而且由于新版对新化学物质登记的提交数据要求提高,现在申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检测物质、获取数据的费用。更为重要的是,在10月15日前登记在案的新化学物质在新版的管理办法实施后仍然有效。
此外,2010年1月7日,化学品登记中心公布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76号公告《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公告要求进出口目录中化学物质的企业须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相关手续。该公告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瑞欧科技(REACH24h China)长期关注和跟踪2010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已对此法规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我们已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大量的有关中国REACH相关的咨询、 委托申报等服务,并得到了客户的好评。瑞欧科技(REACH24h China)的高素质专家团队将为您提供以下技术咨询类服务:
1. 动态跟踪法规更新
由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每年都会进行更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在10月15日后也将遵循新版本实施,我们会将法规的最新变化和实际实施的变化或反馈意见第一时间通知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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