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法规体系
- 由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其下各项实施细则包括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申报相关规定等组成的中国化妆品法规体系;
- 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FDA)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海关(进口产品)等。

自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从卫生部接受了化妆品管理之后,为了适应化妆品日新月异的发展和与欧美接轨,对化妆品的相关法规做出了相应变动。
随着前几年对于化妆品原料的贴标要求与命名标准被第一次引入到中国,中国原有的相关法规也进一步向欧美标准靠拢。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腾飞,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原先的国际大牌化妆品也步入了中国普通老百姓的购买清单中。由于中国市场的份额越来越大,不少原先工厂设在欧美的化妆品品牌也逐渐将生成基地迁移至中国,以更低的人力和物流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
